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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春季渔业

  • 来源:中国水产
  • 日期:2020-03-06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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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春季渔业生产答记者问

         3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抓好春季农业生产情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就做好春季渔业生产、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促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等回答媒体提问。现将张显良局长答记者问摘编如下。

  

  《农民日报》农网记者提问:采访中了解一些地方渔业生产受到疫情影响,请问农业农村部对于做好春季渔业生产有哪些考虑和具体措施呢?谢谢。

  张显良:谢谢你的提问,我国水产品总量中养殖产品占78%,因此抓好水产养殖生产对水产品稳产保供至关重要。从现在开始,水产养殖由南到北渐次展开。受疫情影响,今年的情况还有些特殊,眼下一些地方水产品压塘比较严重,所以我部将督促指导各地,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突出抓水产品加工企业复工复产。抓住加工这个关键环节,通过帮助企业扩大产能,增加压塘水产品收储,尽快腾出养殖空间。

  二是突出抓苗种生产。加快推进水产苗种企业扩繁生产,指导开展水产苗种余缺调剂和供需对接,保证苗种供应。据调度,目前苗种生产能力已经恢复了80%以上。

  三是突出抓设施维护。引导养殖生产者抓紧时间开展池塘清淤、消毒以及进排水系统和养殖设施设备改造,做好饲料等物资准备。

  四是突出抓病害防治。抓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强化疫病监测预警,实施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做好存塘水产品病害防治。

  五是突出抓结构调整。加强技术指导,推广池塘生态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远海网箱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养殖模式,优化养殖品种结构。

  在抓好养殖的同时,我部对捕捞生产也作出了部署,要求各地加快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指导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有序恢复捕捞生产。谢谢。

   

  

  农视网记者提问:据了解受疫情影响目前水产品压塘比较严重,这种现象是否对养殖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影响?农业农村部将如何保障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呢?谢谢。

  张显良:这个问题大家都很关心,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连续多年实施《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每年抽检在5000批次以上,各地也开展了相关抽检,近7年来监测合格率都保持在99%以上。经过多年努力,水产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升,绝大部分生产者可以自觉地不使用禁用药物。针对春季水产养殖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养殖病害增多,可能造成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我部重点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监管,督促各地和养殖生产者加大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监管力度,切实守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强疫病防控和养殖过程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用药行为。

  二是加强健康养殖生产指导和服务。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科研人员,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指导养殖户规范用药,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谢谢。

   

  

  《中国家庭报》记者提问:昨天夜里我们注意到农业农村部印发了《贯彻落实人大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的通知》。其中提出中华鳖、乌龟等列入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并按照水生动物管理。我仔细研究了相关名录,从目录看中华鳖、乌龟、牛蛙,鳄鱼等动物均不在禁食范围之中,请问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些动物现在可以食用了?谢谢。

   张显良:昨天农业农村部正式印发文件,重要目的就是加强对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指导,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不同类型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对象、管理范围以及不同类型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要求。

  从管理上,水生野生动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要求管理。另一类是珍贵、濒危以外其他水生野生动物,按照《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您提到是否能够食用的问题,《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相关决定以及有关解读讲的都很明确,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我这里主要介绍一下介于陆生和水生之间的两栖爬行动物,比如龟鳖类和蛙类,如何确定按照水生动物还是陆生动物进行管理。《决定》出台后,为进一步界定两栖爬行动物的管理,我们与国家林草局协商,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以及我部公布推广的水产新品种等作为划分依据,将列入上述名录的两栖爬行动物明确由我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也就是包括中华鳖、乌龟在内的绝大多数养殖龟鳖和蛙类中的牛蛙、美国青蛙两个引进种可以养殖食用。谢谢。

   

  

  《文汇报》记者提问:目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据了解近年来稻渔综合种养对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请问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状况如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有何举措?谢谢。

  张显良:首先谢谢你关心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这几年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的非常快,据统计,2019年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已经达到3500多万亩,产出200多万吨的优质水产品和1700多万吨的优质稻米,亩均增收在1000元以上,实现了一田双收、一水两用、减肥减药,促进了农民增收,成为一些地方重要的脱贫产业和农耕文化形式,也充分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当前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也是稻渔综合种养的准备期,各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积极性非常高。稻渔综合种养首先坚持稳粮增收,做到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要落实《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通则》等规范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沟渠占比不超标、水稻产量不减少,做到种养环境更生态、产品品质更优质。农业农村部将督促各地重点为农民做好三方面的技术指导: 

  一是做好田间工程,比如加固田埂,建造防逃设施。

  二是做好苗种放养,因地制宜选择养殖品种,选择合适规格的苗种来压缩养殖周期。

  三是做好养殖管理,加强水质调控等等,确保种好稻、养好鱼,稻丰鱼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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