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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生猪出栏量两年内拟减14万头

  • 来源:佛山日报
  • 日期:2017-12-15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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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记者何志勇报道:记者昨日了解到,佛山市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我市畜禽养殖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全市会逐步调减畜禽养殖数量。

佛山市农业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佛山农业”日前对《意见》进行了归纳解读。《意见》明确了全市将对畜禽养殖结构和方式进行调整,保留科技含量较高的种畜禽企业、环境污染防治到位的规模养殖企业,清退污染较大的生猪养殖场,并逐步调减家禽及其他动物养殖数量。

《意见》还提出,佛山全市将不再设置畜禽适养区,通过实施配额养殖的办法,每年缩减一部分养殖数量。到2020年,佛山市计划生猪年出栏量稳定控制在100万头以内、家禽稳定在6000万羽左右。同时规模畜禽养殖比例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此外,《意见》指出,养殖户不得在池塘基面搭建畜禽养殖设施,进行畜禽养殖。而严格设施农用地审核验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场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禁止使用来源不明及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等条款都被写入《意见》中。

按照《意见》的要求,作为佛山市畜禽养殖大区的高明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记者就此咨询了区农林渔业局相关知情人士。据透露,如果按照《意见》中“到2020年佛山市计划生猪年出栏量稳定控制在100万头以内”的目标,高明2020年生猪年出栏量要从今年的接近41万头缩减至27万头左右。《意见》要求“规模畜禽养殖比例达到95%以上”,而高明目前规模养殖与非规模养殖的比例是60%左右。此外,高明目前还存在的部分泔水喂养生猪行为在《意见》中也被明确禁止。

该知情人表示,《意见》对高明影响较大的除了限制数量和提高规模养殖比例之外,还有池塘基面不得搭建畜禽养殖设施这一条。该条款预计将为高明畜禽养殖现状带来较大的影响。

目前,《意见》具体实施细则仍未出台,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养殖户以环保生态的养殖模式代替传统的养殖模式,适应未来对养殖业的高要求,实现产业优化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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