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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公布,本月将正式实施

  • 来源:高明发布
  • 日期:2018-07-04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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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正式发布,本月将开始实施!
 
  据悉,该方案划定的禁养区面积超过全区行政面积三分之二,荷城街道与西江新城全域禁养。
 
  禁养区范围大幅扩展
 
  《方案》提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高明实际,对目前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进行调整。目前实行的禁养、限养区标准是2015年底通过实施的,与目前的标准相比,新的方案将禁养区范围大幅扩展,其中荷城街道与西江新城首次提出全域禁养。
 
  按照《方案》,禁养区面积超过全区行政面积的三分之二,约占67.4%,而目前禁养区面积约占全区行政面积的30%。因此,预计有1000多家养殖场会因此被纳为清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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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禁养区域
 
  荷城街道、西江新城
 
  整个辖区禁养。
 
  明城镇
 
  1.人口集中区域:明城镇城市建成区,以及不在建成区内的机关、学校及托幼机构、科研(种养殖试验场除外)、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疗养院、敬老院、工业园区(工业区和开发区)和其它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这些区域边界向外延伸200米的区域范围全部划定为禁养区。
 
  2.革命老区、新农村、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居住区(不外延)。
 
  3.生态功能区(规划红线不外延):森林公园(高明鹿洞山森林公园、高明明阳塔森林公园、泰康山森林公园、云勇森林公园等)、文物保护单位(三谭纪念馆)和盈香生态园等。
 
  4.主干道路两边各100米(高明大道明城段、合和大道明城段、江肇高速明城段、广明高速明城段)。
 
  5.明城镇所有纳入河长制的水库(东陂水库、仁坑水库、官迳水库、潭黎水库、茶地上水库、明城尖峰坑水库、横江水库、高田水库、鲤江水库、西陂水库、陈村水库、飞马山水库),范围以水库大坝坝顶高程等高线所包围的区域和大坝坝体及坝脚线算起外延30米,大坝两端外延30米区域。
 
  6.主要河涌:纳入河长制的主干河涌[高明河(明城段)、歌乐涌(明城段)]的河堤背水坡(若没明显河堤,则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行洪控制线)外延500米范围,主干河涌的支流和其余河长制河涌(崇步围主涌、罗格坑、陶筑围、崇步围支渠)的河堤背水坡(若没明显河堤,则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行洪控制线)外延200米范围。
 
  7.其他区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禁止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
 
  杨和镇
 
  1.人口集中区域:杨和镇城市建成区,以及不在建成区内的机关、学校及托幼机构、科研(种养殖试验场除外)、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疗养院、敬老院、工业园区(工业区和开发区)和其它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这些区域边界向外延伸200米的区域范围全部划定为禁养区。
 
  2.革命老区、新农村、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居住区(不外延)。
 
  3.杨梅水厂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全部范围,西坑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范围。
 
  4.其他生态功能区(规划红线不外延):皂幕山景区、杨梅观音寺、美的鹭湖度假区、森林公园(高明皂幕山森林公园、高明西坑森林公园、高明鹰塘森林公园、高明茶山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
 
  5.主干道路两边各100米(高明大道杨和段、合和大道杨和段、江肇高速杨和段、广明高速杨和段、一环西拓杨和段)。
 
  6.主要河涌:纳入河长制的主干河涌[高明河(杨和段)、杨梅河、大沙电排主涌(包括独岗主涌和电排主涌)、茶山支流]的河堤背水坡(若没明显河堤,则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行洪控制线)外延500米范围,主干河涌的支流和其余河长制河涌(沙水河)的河堤背水坡(若没明显河堤,则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行洪控制线)外延200米范围。
 
  7.杨和镇所有纳入河长制的水库(塔花山水库、大坑水库、大水坑水库、大沙水库、珠坑水库、百步梯水库、茶场水库、莳禾坑水库、蕉坑水库、三亩石水库),范围以水库大坝坝顶高程等高线所包围的区域和大坝坝体及坝脚线算起外延30米,大坝两端外延30米的区域。
 
  8.其他区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禁止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
 
  更合镇
 
  1.人口集中区域:更合镇的城市建成区,以及不在建成区内的机关、学校及托幼机构、科研(种养殖试验场除外)、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疗养院、敬老院、工业园区(工业区和开发区)和其它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边界向外延伸200米的区域范围全部划定为禁养区。
 
  2.革命老区、新农村、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居住区(不外延)。
 
  3.合水水厂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全部范围。
 
  4.其他生态功能区(规划红线不外延):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桫椤自然保护区)、金谷朗风景区、森林公园(高明香山森林公园、山下森林公园、虎房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
 
  5.主干道路两边各100米区域(高明大道更合段、合和大道更合段、高铜线更合段、广明高速更合段)。
 
  6.主要河涌:纳入河长制的主干河涌[高明河(更合段)、更楼河、歌乐涌(更合段)]的河堤背水坡(若没明显河堤,则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行洪控制线)
 
  外延500米范围,主干河涌的支流和其余河长制河涌(陇村涌、珠塘涌、渡水涌、大幕涌、白洞水、瑶村水)的河堤背水坡(若没明显河堤,则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行洪控制线)外延200米范围。
 
  7.更合镇所有纳入河长制的水库(业山水库、中山塘水库、停步水库、凤咀水库、分水坑水库、勒边水库、千岁正坑水库、响水坑水库、搭枧坑水库、大幕竹坑水库、大洞水库、天湖水库、更合尖峰坑水库、文坑水库、新围长坑水库、横村水库、水井水库、版村水库、独岗水库、白石长坑水库、福山水库、笋坑水库、细塘尾水库、若坑水库、草坑水库、草塘坑水库、里洞水库、长坑?水库、陇村水库、香山水库、高村竹坑水库、黄塘水库、黄金坑水库),以水库大坝坝顶高程等高线所包围的区域和大坝坝体及坝脚线算起外延30米,大坝两端外延30米的区域。其中,深步水水库范围以水库集雨范围划定禁养区。
 
  8.其他区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禁止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
 
  畜禽养殖限养区(以下简称限养区)
 
  限养区是指限定畜禽养殖数量、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有严格要求的区域,
 
  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要完善污染防治措施。高明辖区范围内除上述划定为禁养区的所有区域,均为畜禽养殖限养区。
 
  高明区域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符合改建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畜禽养殖适养区
 
  高明区域范围内不设畜禽养殖适养区。
 
  注意: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5年;本方案由区环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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